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论明堂大礼配飨事状 宋 · 章谊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
右,臣等三月二十九日尚书吏部牒,三月二十八日都省劄子节文,权吏部尚书胡直孺、太常少卿苏迟等,讨论明堂大礼配飨事。
奉圣旨,令侍从台谏集议,指定限一月闻奏。
臣等四月七日圜通院同翰林学士汪藻等集议,缘所见互有异同,合具奏禀者。
臣等窃见胡直孺等奏,乞参酌皇祐诏书,请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示于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
苏迟等谓宜用皇祐诏书之意,采景祐礼官之请,祀昊天上帝、皇地示,以太祖、太宗、真宗配,仍设圜丘第一龛、方泽第一成神位。
臣等熟考二议,虽各有据,然稽之经旨则未合,参之典故则未尽,施之事帝则未为简严,有是三者,诚未足以隆一代之弥文,而垂万世之轨则也。
臣等窃详明堂之议,实本于《我将》之诗与孔子宗祀之说,盖言周之配天于郊既以后稷,而配上帝于明堂当以文王,二祀异宜,不容并配。
今国家既以太祖配天于郊,比周之后,则太宗宜配帝于明堂,以比周之文王,功德世序,两适相当。
礼官乃欲以祖宗并配,此臣等所谓稽之经旨则未合者也。
臣等窃见仁宗皇祐二年行明堂合祭天地,并配祖宗,乃一时变礼。
至嘉祐七年再行宗祀,已悟皇祐之非,乃罢并配,仍彻地示之位,故有去并侑烦文之诏。
至嘉祐末仁宗升祔之初,英宗命官集议,钱公辅以谓圣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创业之君遂为太祖矣。
太祖则周之后,配祭于郊者也;
太宗则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者也。
二配者至重至大,万世不迁之法也。
真宗则周之武王也,虽有配天之功,而无配天之祭,未闻成王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之于武王也。
仁宗则周之成王也,虽有配天之业,而无配天之祭,未闻康王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之于成王也。
臣等谓如嘉祐之诏,则太祖地示已不与祭;
公辅之论,则太宗独配为合于礼。
礼官等议,乃欲合祭天地,并配祖宗,此臣等所谓参之典故则未尽者也。
臣等观先王制礼,各有所宜,郊祭天地,百神遍举,固不敢简,宗庙祫飨,列圣并祀,亦不敢略。
至于明堂独祀上帝,配以一宗,以示简严,亦不可渎。
故元丰是正祀典,诏曰:「历代以来,合宫所配既紊于经,至杂先儒六天之说,朕甚不取」。
于是悉罢群祀。
礼官议欲以圜丘方泽之神并行从祀,此臣等所谓施之事帝则未为简严者也。
臣等伏见陛下建炎之初郊祀昊天,尝奉太祖以配矣,将来明堂大飨,宜专祀昊天上帝,而以太宗配,则于经旨为不悖,于典故为可稽,于事帝为简严而不渎,庶几仰称陛下夤恭宗祀之意。
臣等末学,辄以所闻上备采择,伏望圣慈详酌施行。
全韵诗上去入声七十六首 其十四 周康王乾隆戊戌 清 · 弘历
 押旱韵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四十九
史记成康世承平,事异云霓民望旱。
曰休曰息百姓安,以张以皇四裔款。
东郊保釐父师命,西方听断太保亶。
天威敬忌励初服,用致刑措囹圄罕。
徽猷阁直学右大中大夫向公墓志铭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八○、《文定集》卷二一、《宋元学案补遗》卷二○
绍兴二十有三年三月辛亥徽猷阁直学士右大中大夫致仕河南向公以疾终于家。
七月庚申,葬于临江军清江建安乡金泽
既而公之子以武夷胡宏所状公之行以来请铭。
某晚进,公实屈折行辈与之交,凡公平生出处大节,类多得于见闻者。
属未及秉笔,而遭罹家难,待尽山谷,自分已矣。
既除丧,公之子复以为请,乃次序而铭之,距公之葬盖十年矣。
公讳子諲,字伯恭,世为开封人丞相文简公之五世孙钦圣宪肃皇后之再从侄也。
曾祖传范,汝州观察使,赠太尉谥惠节
妣万年郡主赵氏、东海郡徐氏。
祖绘,太子右赞善大夫,赠正奉大夫
硕人曹氏、太硕人李氏。
考宗明,武德大夫
妣永国太夫人李氏。
公生而秀异,自幼凛然如成人。
敏悟强识,迥绝流辈。
元符三年,以后复辟推恩,补假承奉郎
明年后崩,又以遗恩迁雄州防禦推官,监滨州盐酒税。
南建帅府幕属自朝廷选,除公镇南军节度推官
临事不苟,数与帅争议可否,府中畏服。
宣议郎,监仪鸾司
公耻与阉寺共事,乞归,吏部真州司录事,权知开封府咸平县
豪民马氏倚荫犯法,狱具上,府尹盛章方以圄空觊赏,却不受。
公直以闻,诏许自论决。
大怒,劾公以修学市木不如其直,请御宝特勒停。
久之复官,监杭州洞霄宫,除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司主管文字。
淮南连年旱,漕不通,有欲浚河与江淮平者,内侍主其议,无敢可否。
发运司檄公行视,公以为运河江淮数丈,河至江淮凡数百里,欲通之使平,万万无此理。
前此有司率三日一启闸,复作澳以潴水,故水不乏。
比年行直达之法,重以应奉往来,启闭无朝夕,复何暇归水乎?
昔之堰闸往往不存,今第修复故迹,严其禁约,则无患矣。
所条画尽悉,使者用其言,漕复通。
朝廷嘉之,迁秩一等。
召对,除淮南转运判官
陛辞,力论财用所以不足故,且言:「伏见手诏,应奉司所费皆从中出」。
语未毕,上曰:「诚不欲费漕」。
公对曰:「郡县奉行,惟恐不及,岂知陛下圣意所在」?
因言朱勔挟应奉为奸,至一大石用八百馀舟,公为欺谩,莫敢谁何。
兵夫不可校虚实,一纲所费毋虑数千缗,甫及官军支请之期则夺之,故其下籍籍嗟怨。
上曰:「待委卿觉察」。
公曰:「微臣疏远,付以此事,则死无日矣」。
上曰:「朕未尝姑息此辈,凡事直以闻」。
即降御笔付公,云应奉纲悉从御前给,外路不合支。
继有旨委公专一觉察应奉骚扰违法者。
公既至,率以法绳之,虽素横,亦少戢。
淮上帅守往往挟权贵为重,公按治无所避。
宿、亳、通、海四州饥,方移真、扬米账之,发运司乃言江淮米贱,乞均籴,而淮南当四十万斛。
公力论其欺罔,取所在实直以闻,于是不悦者益众。
俄罢去。
金人逼京师,渊圣即位,召公将以使军前。
公曰:「李邺已屈膝于金人,乞先定相见之礼乃可往」。
或谓公不能屈,恐误事,乃已。
京畿转运判官
公上言:「国初运东南粮于京畿,初无限量。
元丰中,岁用百三十万石,以卸纳稽滞,始以百五十万为额。
崇宁初,以六十万入中都,始以九十万为额。
至宣和末,得十万而已。
盖二十馀年中,两浙漕臣皆权幸姻旧,止以入京六十万较殿最,而京畿使者不复究其本末,故兵食常不足。
乞自今两浙殿最从京畿覆实」。
是岁十一月终,已得七十万,其后京城再围,诸道兵集,率赖其用。
右司员外郎、详议户房检讨官
执政者不咸,公度不能从容其间,引嫌不就,乃以直秘阁京畿转运副使,且诏公相漕计
公言:「祖宗置发运司经制六路财赋,法令周密,其为利甚博。
今转搬废而为直达,诸路盐课之利,夺而归榷货,籴本钱罢而为羡馀,公私俱病矣。
方时艰难,旧法未易卒复,欲且权宜救急,请令发运使副判官三员,迭相往来,周而复始,其一在真州主江湖,其一在泗州主淮浙,其一在京主交纳理欠
泗州者循例奏计」。
皆从之。
一日急召对,上曰:「朕昔在东宫,闻卿淮南之政,今除卿开封尹」。
公皇恐固辞。
乃以为直龙图阁、兼淮南荆湖制置发运副使
京师已戒严,帅范夔遣人清野,时行掳掠。
公捕得数十人,戮之以闻,诏许公以便宜行事。
今上以康王大元帅府河北,公以外路动息及所措置事,募壮士达奏于京师,复以京师平安及大元帅府行移檄东南八路,以安人心。
监司郡守勤王,公纠合义士,收集溃兵,期以入援,请元帅军曹济,约诸道同进。
诏复以金人议和,勤王之师勿轻举。
众疑惑不前,公独遣部将金汝翼由鹿邑至大康力战,为敌所获。
敌欲得李刚、吴敏、徐处仁、宗泽及蔡京、王黼、蔡靖、王安中等家属,朝廷为之遣使四出,公知非王命,执留不遣。
二帝北狩,张邦昌僭位,邦昌遣人持书庐州,问其家安否,公檄郡拘縻其家。
又遣人以伪诏诣公止兵,公以闻大元帅府,复遣子澹请于大元帅,宜处分军国事,来勤王愤怒之兵,帅诸将北渡河,出敌不意袭之,救二帝危急。
若失机会,恐窥伺之徒,内连外结,未易定也。
元帅南都即帝位,欲留公自近,公以二亲在东南,乞补外,乃复以为发运副使
邦昌三公平章军国事,公乞致仕避之。
论者谓公在宿州,尝差宋良嗣者权钤辖不当,夺职与郡。
未几,赏宿州守禦之劳,良嗣预焉,亦迁公一官。
公辞曰:「前日以为非,则今日不当以为是」。
时宰大怒,御史遂言公有不法事,按验无一实,犹降三官,知袭庆府
丁开府忧,明年,夺丧知潭州,力辞不获命。
到官七日,会遣戍襄阳,众惮行,夜半纵火杀人。
公亟命传呼,列炬登城,饬持更者一如无事时。
于是贼所未至,按堵不动,督厉牙兵,斩首数百级。
比明,皆遁,急追袭,降之。
三日,复遣戍,无一敢喘者。
时建炎己酉也。
其冬敌骑自邓城南渡,掠武昌,入江西,州县皆望风降,还抵长沙境上。
或谓他州县皆已下,敌锋不可当,盍避诸。
公曰:「是何言之不忠也!
使向之诸郡有一二能为国家守,敌其至此耶」?
既而敌骑傅城,檄公使降。
公答书数责之,登城誓众,激以忠义,将士无不殊死战。
虽杀伤相当,而外救不至,凡八日城破,公率众入子城巷战者二日,乃焚敌栅,夺门以出,军于湘西,郡人咸从。
公以忠义自奋,无一降者。
敌退,公上以失守自劾,诏夺职罢免。
未几,朝廷治州县之投降者,公之忠节始白,赐诏奖谕,复还职任。
公乞持馀服,至于四五,不许。
孔彦舟者纵兵大掠,西阻岭峤不能前,鼓噪而下,公遣兵击走之。
有李冬至者,起兵于宜章,会将官吴锡提精兵数千无所归,公招致之,激励讨冬至,汔平之。
曹成者,自江北纵掠入湖南,欲踰岭。
公曰若使此辈得逞,则湖岭非王土矣,当随以计破之。
乃屯于衡之安仁,有兵才数千,遣人谕,待以善意,给其粮,逡巡不果进。
公以事势危急,请兵于朝、请援于邻路者相继也,皆不报。
几百馀日,贼率众鼓噪,直抵屯下,公以单骑入其军,众皆罗拜。
公与约毋得劫掠,皆听命。
拥公至道州,贼以公不便于己,复送公出营。
公以讨贼不效自劾,既不报,且有召命。
公力辞,复乞持馀服,从之。
服除,知广州
海贼与郡吏交通,官府及兵将动息辄先知之。
公合胥首诘责之,能以实告则已,不然将不复生出狱矣。
胥大恐,言其情,于是尽得盗姓名及所囊橐往来宿食处,是后盗发辄得,岭海肃然。
未几,以御史有言罢去,公遂乞致仕。
继丁永国忧,服除,一时善类,交章论荐,诏落致仕知江州,又改江东转运使,且召对。
公奏曰:「昔汉高祖之取天下,其谋先定于汉中
蜀先主之复汉祚,其谋先定于莘野。
陛下图中兴之业而初无一定之论,是以九年而功未就」。
又曰:「君子小人之进退,否泰安危所系。
今庙廊之上乃有附逆之人,而欲弭外患,难矣」。
上嘉奖再三,进秘阁修撰
江东使者当馈饷大将刘光世、张俊军,凡军中追求之非法者,公随事裁抑。
会伪齐入寇,光世军合淝,以乏粮为词,请退保。
公昼夜倍道至合淝,光世引兵欲出,公直入城,按簿书,具以见在泉谷与治路纲运上闻,以大义责光世
光世乃不复退,进击贼,破之。
然以此与光世不协,求去,诏移两浙路
初公卜居临江,名曰芗林,至是入觐,上亲书「芗林」字赐之。
徽猷阁待制,为都转运使户部侍郎
公所论事益众,一日进对,上顾问至移时,阁门以当进膳,欲奏而未敢。
有摄起居郎者,遽出位弹奏。
公退,即待罪,又乞致仕。
诏以为无罪可待,而公请不已,除徽猷阁直学士平江府
上赐舟,亲题曰「汎宅」。
王伦自敌中与其使者偕来,公上疏以为禦戎之道,自古人主不惮屈己,与之和亲则有之,未闻首足易位者,宜却而勿受。
且乞致仕甚力,许之,仍赐诏奖谕。
自是归隐凡十有五年,积俸钱三百万,悉捐入郡学,为养士藏书之费。
自卜葬地,后事皆豫备,且自草遗奏,率人所难言者。
享年六十有八,诏赠右正奉大夫
娶范氏,宗子博士𡔎之女,累封安康郡太夫人
男七人:洛,右朝奉郎
澹,左承议郎
浯,右通直郎
馀早世。
女七人,长适右承议郎刘长福,次适右从事郎吴谦,次适右宣教郎黄挟,次适承务郎陈延世,馀不育。
孙男四人,士伯、士虎,皆将仕郎,次士彪、士叔。
孙女六人,长适进士韩吁,次适右迪功郎刘荀,次适将仕郎韦相,馀幼。
公性至孝,承颜养志,必探其微。
李硕人没,乞回郊祀任子恩加赠。
友爱诸弟,先奏诸侄官,然后及孙。
义庄,以赡宗族贫者。
笃故旧,亲名贤,与朋友交尽言无隐。
周人之急不计其私,而自奉甚约。
其见义必为,如恐不及,置祸福于度外。
识虑精远,洞见物情,盘错之会,谈笑剖析,皆出人意表。
兴利除害,不计目前,为政最严而本于仁恕,所致可纪甚多,此特著其大者。
盖自临川王氏以其一家之学同天下,立法令、设爵禄以诱之,天下之士,循诵习传,以为成说。
后之用事者持之益坚,士稍出意,欲自激昂,则摧沮摈斥,甚则有不可测之祸。
故家遗老,虽有者,世俗往往指笑以为戒。
风声气习,薰炙渐渍,大抵以委靡随顺为俗。
故利在阉寺、在权臣、在贼盗,皆从之。
有能于此卓然特立,更阅夷险,不为利疚势回,而屹然自拔于流俗之中者,岂非难哉!
方阉寺用事,趋附者惟恐后,公以小官与之辨曲直不少屈。
未几变乱迭起,或乃甘心于污伪,他亦退缩奔窜,为全躯保妻子计。
公独奋不量力撄其锋,盖仅脱死如毛氂者数矣。
既而大臣专权,以峻刑钳天下口,非曲意阿附,鲜有免者。
公言一不合,见几而作,超然物外,自适其适,于是人始服公为不可及也。
元城刘公安世曾谓公必有立于世,文定胡公安国谓公气节忠鲠,心向国家,尊戴君父,徇公忘私,正今日扶持三纲之人也。
由今观之,二公之言益信。
铭曰:
颜、蹠之分,曰与利。
孰驱斯人,学乃为利。
举世靡靡,偷安茍活。
不有君子,岂能自拔!
公以英姿,辅之正论。
所在,他无足问。
方时多艰,驰骛其中。
如水万折,必归于东。
年五十馀,谢事而归。
惟介于石,故能见几。
知之固难,行亦匪易。
若公始终,盖可无愧。
我为此诗,以示来裔。
后有考者,尚论其世。
美芹十论 其六 屯田第六 南宋 · 辛弃疾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一五
赵充国论备边之计,曰「湟中积谷三百万斛,则羌人不敢动」。
李广武成安君谋,曰「要其辎重,十日不至,则二将之头可致」者,此言用兵制胜,以粮为先,转饷给军,以通为利也。
必欲使粮足而饷无间绝之忧,惟屯田为善,而屯田盖亦难行。
国家经画,于今几年,而曾未睹夫实效者,所以驱而使之耕者非其人,所以为之任其责者非其吏,故利未十百而害已千万矣。
名曰屯田,其实重费以敛怨也。
何以言之?
市井无赖小人,惟其懒而不事事,而迫于饥寒,故甘捐躯于军伍,以就衣食而苟闲纵。
一旦警急,擐甲操戈以当矢石,其心固偃然自分曰:「向者吾无事而幸饱煖于官,今焉官有事而责死力于我」。
且战胜犹有累资补秩之望,故安之而不辞。
今遽而使之屯田,是则无事而不免于耕耘之苦,有事而又履夫攻守之危,彼必曰:「吾能耕以食,岂不能从富民租佃以为生,而轻失身于黥戮?
上能驱我于万死,岂不能捐谷帛以养我,而重役我以辛勤」?
不平之气无所发泄,在畎亩则邀夺民田,胁掠酒肉,以肆无稽;
践行阵则呼愤扼腕,疾视长上,而不可为用。
且曰:「吾自耕自食,官何用我焉」?
是诚未睹夫享成之利也。
卤莽灭裂,徒费粮种,祇见有害,未闻获利,此未为策之善。
如臣之说,则曰:向者之兵怠惰而不尽力,向者之吏苟且而应故事,不如籍归正军民,釐为保伍,择归正不釐务官,擢为长贰,使之专董其事。
且彼自虏中被签而来,耒耨之事盖所素习。
且其生同乡井,其情相得,上令下从,不至生事。
惟官为之计其閒田顷亩之数,与夫归正军民之目。
土人已佔之田,不更动摇,以重惊扰。
归正之人,家给百亩,而分为二等:为之兵者,田之所收,盖以予之;
为之民者,十分税一,则以为凶荒赈济之储。
室庐、器具、粮种之法,一切遵旧,使得植桑麻,畜鸡豚,以为岁时伏腊婚嫁之资,彼必忘其流徙,便于生养。
无事则长贰为劝农之官,有事则长贰为主兵之将。
许其理为资考,久于其任,使得悉心于教劝。
而委守臣监司覈其劳绩,奏与迁秩而不限举主,人孰不更相劝勉以赴功名之会哉?
且今归正军民散在江、淮,而此方之人例以异壤视之。
不幸而主将亦以其归正,则求自释于庙堂,又痛事形迹,愈不加恤。
间有挟不平,出怨语,重典已絷其足矣。
所谓小名目者,仰俸给为活,胥吏沮抑,何尝以时得?
呜呼,此诚可悯也,诚非朝廷所以怀诱中原忠义之术也。
闻之曰:「因其不足而利之,利未四、五而恩踰九、十」。
此正屯田非特为国家便,而且亦为归正军民之福。
议者必曰:归正之人,常怀异心,群而聚之,虑复生变。
是大不然也。
且和亲之后,沿江归正军民,官吏失所以抚摩之惠,相扳北归者莫计,当时边吏亦皆听之而莫为制,此岂独归正军人之罪?
今之留者既少安矣,更为屯田以处之,则人有常产而上无重敛,彼何苦叛去以甘虏人横暴之诛求哉?
若又曰恐其窃发,且人惟不自聊赖,乃攘夺以苟生,诚丰饫矣,何苦如是?
饥者易为食,必不然也。
诚使果尔,疏而远之于江外,不犹愈于聚乎内而重惊扰乎?
且天下之事,逆虑其害而不敢求其利,亦不可言智矣。
盖今所谓御前诸军者,待之素厚而养之素优,故骄,骄则不可复使,此甚易晓也。
若夫州郡之卒异于是。
彼非天子爪牙之故,可以劳之而不怨,而其大半出于农桑失业之徒,故狎于野而不怨。
往年尝猎其丁壮劲勇者为一军矣。
臣以谓可辈徙此军,视归正军民之数,倍而发之,使阡陌相连,庐舍相望,并耕乎两淮之间。
彼其名素贱,必不敢倨视归正军民而媒怨;
而归正军民视之,犹江南之兵也,亦必有所忌而不敢逞。
势足以禁归正军民之变,力足以尽屯田之利,计有出于此者乎?
昔商之顽民相率为乱,周公不诛,而迁之洛邑,曰:「商之臣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
其后康王毕公,又曰:「不臧厥臧,民罔攸劝」。
始则迁其顽而教之,终则择其善而用之,圣人治天下,未尝绝物固如此。
今归正军人聚于两淮,而屯田以居之,覈其劳绩,而禄秩以诱之,内以节冗食之费,外以省转饷之劳,以销桀骜之变。
此正周人待商民之法,秦人使人自为战之术,而井田兵农之遗制也。
况皆吾旧赤子,非如商民在周之有异念,术而使之,天下岂有不济之事哉。
论治体及蜀风俗疏淳熙十四年 南宋 · 赵汝愚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五二、《宋赵忠定奏议》卷三
臣今月初四日准尚书省劄子,奉圣旨令臣将的实被火人户数目及已赈济支过钱米开具闻奏。
至十三日准尚书劄子,备坐臣僚劄子奏:窃闻蜀帅欲撤百年之堰,以从一己之规模,民情易摇,当以静治,好作为者可得而恃哉!
当以厚化也。
善恶太明,则无所措矣。
奉圣旨,令臣审度经久利害及其改作因依、费用钱物闻奏。
臣已遵依圣训,逐一开具奏闻讫。
伏念臣资禀素轻,识见尤陋,既无以镇服浮议,又无以取信士友,招致物论,萃于臣身。
臣惶惧震慑,罪当万死,仰蒙陛下盛德全度,未忍即赐诛责,令臣供具本末,臣感戴圣恩,尤极兢战。
臣自惟孤孑一身,今邈在万里之外,不知议者为谁,用意安在?
臣岂敢复辨论曲直,谨已别具劄子,陈乞宫观差遣外,唯自今来臣寮所奏事理,其间有实关朝廷治体者,臣世蒙恩厚,苟怀所见,须至冒昧奏陈。
臣伏观自汉以来,固有以清净简易、惇厚宽博、雍容而致理者,然皆在兵革初定之后。
盖缘人厌久乱,欲相安于无事,故明君贤相亦因时而致化,如汉曹参之辅惠帝,本朝真宗皇帝之用王旦是也。
是时民俗醇厚,中外泰和,公卿大夫至口不言人过,还淳反朴,诚有邃古之风,可谓盛矣。
然人情习于宽纵,久则弛玩,至宝元庆历间,夏人首乱,辽人乘之,相视而起,朝廷一时忧惧,仓猝不知所为,于是简拔忠良,更张庶政,开天章,给笔札,以访问天下之事。
人主忧勤于上,群贤奔走于下,经营数年,卒以重币结好二虏,而后始定。
乃若西晋之时,王衍之徒不贵悫勤,风俗相师,以清谈废务,则乱不旋踵矣。
今国家自渡江以来,用吴蜀之力,养兵数十万,日脧月削,六十馀年,如木将凋,根本先病,如人既老,血气已衰。
有志之士怀忧窃叹,凡有为国家深谋远计者,咸谓为今之策,要当如管仲之治齐,勾践之治吴,诸葛亮之治蜀,君臣合谋,大小毕力,选贤任能,兴滞补弊,使兵彊国富,截然成不拔之势,然后进可以复祖宗之境土,退犹不失太上中兴之业也。
今圣主焦劳恭俭,常恐不及,而士大夫风俗日益偷敝,以循默为静厚,以容悦为靖共,比年以来,此风尤甚。
今论者因事而言,又曰静治,曰厚化,凡为此议论者,亦已多矣。
其心盖欲日渐月渍,阴移陛下刚健有为之志,而成此苟且偷安之俗,是皆群臣目前之利,而非国家长久之福。
陛下于听言之际,诚不可以不深察也。
崔寔作《政论》,仲长统称之,以为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坐侧。
其言曰:「圣人能与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变,以为结绳之约,可复理乱秦之绪;
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围」。
以今观之,事适相类。
臣窃谓国家治道之隆替,风俗之美恶,所系在此。
臣忝缀近臣,同国休戚,亦不得不因此而沥陈悃愊也。
况夫蜀之风俗,皆慕文华而弃法令,喜议论而乐因循,稍违其情,易致谗谤。
自来监司帅守以去朝廷甚远,恐有讥议,不能自明,往往日夕忧虞,务为容忍,奸赃不敢按治,法令不敢举行,然犹谤讟横生,斥逐相望。
臣乃不自量力,辄欲奉行朝廷法令,稍裁制其末流。
区区之诚,本无他意,但欲官吏稍知奉法循理,则远民得以安业而已。
今臣到任一年,凡所按吏,不过数人,而或者谓臣善恶太明,则无所措,此尤非臣之所喻也。
周康王毕公保釐东郊,作册命曰:「旌别淑慝,表厥宅里。
彰善瘅恶,立之风声」。
齐桓公问野人郭氏者曷为墟,野人曰:「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以为墟也」。
臣观六经之训,诸史所载,古今治乱之理,莫不以赏善罚恶为先务,未闻以为戒也。
矧朝廷岁下臧否之令,付臣以刺举之权,臣安得而不奉行哉!
今蜀士大夫既不便于臣,而臣资禀戆直,前此又数以职事得罪权要,内外合势,公肆中伤,微臣孤踪,未知死所。
夫孝莫孝于曾参,知莫知于其母,然未免于三至之疑,况臣之愚身在绝远,而谤者不知其几至也。
伏望圣慈怜臣独立无助,仇怨已多,察臣自此号令难行,无以安迹,除臣一在外宫观,或江淮一小郡差遣,使后之治蜀者,不至以臣为戒,则犹蜀民之幸也。
臣势远情迫,不得不以情实控告于君父之前,乞免以臣此章付外,实天地父母生全之赐。
臣昧死。